【期貨學堂】第三期 期貨交易不一般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保證金是期貨投資者按照規定交納的資金或者提交的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有價證券,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投資者可以通過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的網站查詢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
投資者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期貨公司也有權要求投資者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說明,必要時可以要求投資者提供相關證明。投資者對其所做的說明及提供的證明文件負有保證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現金外,投資者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國債等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有價證券作為保證金,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規則的要求代為辦理。期貨公司不得隨意挪用投資者保證金。
投資者向期貨公司交納保證金的比例由期貨公司確定。期貨公司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的規定、市場情況,或者其認為有必要時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期貨公司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其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期貨公司認為投資者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投資者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投資者開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投資者開倉的通知單獨對投資者發出。
在這里,投資者需要注意的,也是容易引起投資者和期貨公司之間爭議的是保證金標準調整問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期貨公司有時會面向所有投資者普遍或面向個別投資者單獨調整保證金收取標準。實踐中,經常有投資者對期貨公司提高其保證金標準出現不解或提出異議,甚至由此發生爭議,特別是當期貨公司提高保證金標準導致投資者保證金不足,需要其追加保證金時,更容易引起投資者不解、異議和爭議。對此,投資者應當知曉調整保證金標準是期貨公司為了滿足監管要求、控制風險而設定的合同權利。當投資者持有期貨頭寸時,應當按照期貨公司通知的標準交納保證金。期貨公司追加保證金通知往往通過網站、營業場所公告、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等形式發出。投資者應當及時予以關注,避免因為保證金追加不及時導致被強行平倉。
期貨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時,必須及時接收交易結算報告并進行確認,否則,就有可能影響自身權益。實踐中,投資者因為未及時接收并認真審閱交易結算報告而導致權益受損的情況屢有發生。第一,投資者務必及時接收并認真審閱交易結算報告。按照約定,期貨公司會通過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向投資者發送交易結算報告,同時按照約定采用輔助通知方式,如電子郵件、網上行情系統通知、手機短信、錄音電話等,向投資者發送每日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單獨調整保證金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第二,投資者應當充分理解確認的含義及效力。在期貨交易中,《期貨經紀合同》載明,投資者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對前日交易結算報告提出異議,否則視為對該報告記載事項的確認,這些記載事項包括交易、盈虧、權益、手續費等重要事項。第三,投資者要關注期貨公司網站、營業場所等處公告。期貨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會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定、市場情況或自身經營需要,調整保證金收取比例、手續費收取標準等。這些重要事項一般會以期貨公司網站、營業場所等處公告的方式通知全體投資者。第四,投資者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變更通知方式。投資者需要變更通知方式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期貨公司,經過期貨公司確認后,變更方可生效。否則,由于投資者單方變更造成的通知延誤后果將由投資者本人承擔。